港交所库存股新规今日正式生效,港股公司回购不再强制注销

导读 今年4月份,港交所修订发布《上市规则》,引入新的库存股份机制(简称“库存股新规”)。库存股新规于6月11日正式生效。库存股是指上市...

今年4月份,港交所修订发布《上市规则》,引入新的库存股份机制(简称“库存股新规”)。库存股新规于6月11日正式生效。

库存股是指上市公司回购并以库存方式持有的非流通股票,可供以后再出售。库存股新规明确,上市公司可以申请豁免权,在业绩发布前的静默期内进行股票回购;且回购所得的股份无需尽快注销,以库存股形式存在。同时,在注册地法律和上市公司章程允许的前提下,库存股可以用来稳定股价、灵活融资、股权激励、支付收购资产的对价等。

沙利文捷利(深圳)云科技有限公司研究总监袁梅表示,库存股新规推出后,港股公司回购不用注销,或便利更多公司发起回购。同时,港交所与时俱进修改《上市规则》,与国际市场接轨,有助于提升港股市场的国际竞争力。(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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