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收关注函:要求说明子公司被合同诈骗具体情况

导读 深交所3月20日向飞凯材料发出关注函。3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合同诈骗暨收到立案决定书的公告》,安庆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

深交所3月20日向飞凯材料发出关注函。3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合同诈骗暨收到立案决定书的公告》,安庆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晶凯电子被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晶凯电子与鑫迈迪,以及鑫迈迪指定的采购商睿诺电子和睿诺光电开展贸易业务,2023年12月末,睿诺电子和睿诺光电累计应付公司货款达02亿。

同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因前述合同诈骗案预计将新增计提较大数额资产减值,拟将前期预告净利润96亿元-61亿元调减为03亿元-54亿元。

公司被要求补充说明公司与鑫迈迪、睿诺电子和睿诺光电等实体签订若干购销合同的业务背景、原因,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结合该等交易的预期收益和风险敞口说明其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变相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详细说明截至回函日公司被合同诈骗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种类、涉及产品、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内容、公司发现时间、涉及资金金额、资金最终流向、案件进展、对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会计科目的影响等。

结合本次合同诈骗事件情况及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等说明内部控制程序未能有效阻止公司在本案所涉贸易业务中出现大额风险敞口的原因,并进一步自查合同签订及资金支付审批过程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公司签订的其他合同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风险事项,对公司可能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结合本次合同诈骗事项,说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等重要业务流程中的责任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该等人员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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