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杭萧钢构及董事长等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导读 杭萧钢构9月15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单银木、总裁兼董事单际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宋蓓蓓、董事兼副总裁陆拥

杭萧钢构9月15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单银木、总裁兼董事单际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宋蓓蓓、董事兼副总裁陆拥军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公司存在与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的违规事项。2022年5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江西)有限公司在进行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过程中,为陆拥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964万元,陆拥军迟至2023年1月18日支付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公司迟至2023年4月1日披露该关联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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