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所有融券渠道告知客户截止10月1日前必须还券”的传闻近日在社交平台被广泛讨论。记者多方采访后了解到,仅部分渠道对客户进行了要求
“所有融券渠道告知客户截止10月1日前必须还券”的传闻近日在社交平台被广泛讨论。记者多方采访后了解到,仅部分渠道对客户进行了要求与协商沟通,其中包括归还注册制下IPO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被限售股票,且没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此外,传闻还指向融券T+0策略存在制度安排上的问题,包括限售股可以作为融券进行出借等,但根据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转融通业务有关规定,目前仅有战投所拥有所承诺的持有期限内的股票可以作为融券出借,并不是所有限售股可以作为券源。多位券商人士告诉记者,融资融券已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交易方式,业务风险总体可控,发展平稳,监管持续强化券商自主调节和防范业务风险要求,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宏观审慎管理。其中,涉及融券内的战投股票,交易所明确规定,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不得通过与关联方进行约定申报、与其他主体合谋等方式,锁定配售股票收益、实施利益输送或者谋取其他不当利益,并会采取相应严格监管措施。(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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