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食堂用鸭肉冒充牛羊肉被罚款27万元

导读 近日,呼和浩特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内蒙古大学涉嫌用

近日,呼和浩特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内蒙古大学涉嫌用鸭肉冒充牛、羊肉提供餐饮服务一案,已调查终结。经查: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东院食堂二楼2号档口、9号档口、11号档口、三楼12号档口及清真餐厅自2023年3月10日陆续开始,使用鸭肉冒充牛肉或羊肉烹饪菜品提供餐饮服务。至查获时,上述档口使用鸭肉冒充牛肉或羊肉烹饪菜品的营业额收入共计16374元,其违法营业额收入16374元认定为违法所得。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东院食堂二楼、三楼部分餐饮档口及清真餐厅用鸭肉冒充牛肉或者羊肉烹饪菜品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用鸭肉冒充牛、羊肉提供餐饮服务的欺诈行为。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内蒙古大学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374元并罚款27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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